上海房产律师网
 
信息检索
关键字:
栏 目:
热点关注
• 杨维江律师在《经济日报》谈:企业经..
• 杨维江律师在《新闻晨报》谈“上海逾..
• 【杨维江律师随笔】数数国产律政电影..
• 【杨维江律师随笔】律师函的作用不应..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买房子碰到三个“建筑面积”,你搞清..
• “大产证”“小产证”到底是啥玩意儿..
 
家事房产

上海房产律师解析动迁款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11-05-04
 

    随着城市建设的脚步加快,越来越多的房屋因为城市扩建的需要面临动迁,在有关动迁的案件中,动迁款分配的纠纷占一半以上。在现实生活中,如对动迁款分配纠纷处理不当,不仅会引发家庭矛盾,甚至使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对薄公堂。

    那么对房屋动迁款究竟该如何分配?作为动迁房屋中的相关人可否享有动迁款?可享有多少份额的动迁款?上海房地产律师专门就此做如下解读:

    就上海地区而言,不同的房屋性质动迁款的分配是不同的。

    一、对于国有土地上公有房屋的动迁补偿款的分配。

    对于国有土地上公有住房的动迁,动迁款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有例外,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一)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动迁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二)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购房承租权是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三)对公房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对于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的动迁补偿款的分配。

    对国有土地上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房屋动迁的的,动迁补偿款一般归所有权人;对通过市场交易取得使用权公有住房被动迁的,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应归出资人所有。

    三、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动迁补偿款的分配。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动迁款由房屋所有权人均等分配;对于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满十六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也作为共同所有人。


  此文章由上海房产律师网 (www.house64.net)为您精心创作,希望您能够喜欢,并支持我们,我们会做的更好!

  ——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本文原始链接(http://www.house64.net/articledetail.asp?id=390),上海房产律师谢谢您的合作!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中心

● 电话号码:136 7176 2273

● 传真号码:021-52564588-8606

● 电子邮箱:house64@sohu.co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B区601-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