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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被保全查封的房产 如何规避风险

更新时间:2010-10-13
 

【案情简介】

        杨先生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但听说该房的几个参建商间发生争议,房屋已在起诉后被法院保全。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参建商打官司属于股东间纠纷,这种保全房屋和欠债保全并不相同,前者是自家人发生矛盾,最终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权益,并且承诺如果杨先生立即购买可以在打折的基础上再优惠5万元,这对于并不宽余的杨先生而言是个不错的消息。

【律师说法】

        购买被法院保全的房地产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纠纷,不仅仅无法顺利获得房产产权,连已经缴纳的房款都很难追回,不过特定情况下保全的房地产也是可以购买的。律师认为,不论法院保全房地产的原因是什么,如房产抵押给银行、拖欠工程款、股东间纠纷等,开发商对被保全的房地产需要继续对外销售的,必须在法院的监管之下进行,有关销售款项用于偿还相关债务,即购房者的房款直接支付给保全房产的法院或该法院指定的其它单位,如果法院能同时解除设定在房地产上的保全,购房者就不会有付款不安全的风险产生。

        总之,杨先生欲购买此房,应该按照律师的提醒,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查明所购房屋被保全的真正原因,如果真的是股东权益纠纷,要比相对其它原因的诉讼要好些。保全不动产的期限可以为二年,且还可以续封一年,所以可能影响杨先生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第二,要和房产开发商、保全法院就房款支付、解除保全等问题进行协商,获得法院解除保全的书面承诺,不过杨先生有可能面对开发商不愿意配合,不熟悉法律手续等困境。

        第三,支付房款后要求开发商及时办理现房过户手续,确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