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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

出租人对欠租商户“停水停电”的法律风险分析

更新时间:2012-09-23
 
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是否可以直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

    上海房地产律师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在满足上述前提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出租人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出租人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

    第二种情况,如果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签订了水、电使用合同的话,商户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存在用水、用电合同,商户用水、用电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此时,如果出租人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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