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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关于二手房交易一站式律师见证服务的若干说明

更新时间:2012-05-21
 

  一、见证服务的延伸服务,为见证服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交易安全的必需保障: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延伸服务:
  1、赎契(涂销登记)消灭交易标的的物权瑕疵,并于登记部门涂销抵押权登记。附有抵押权的不动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涂销抵押权不能交易,在律师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见证必需消灭交易障碍,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物权登记签署合同后,由律师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物权登记,符合国际见证惯例,也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二)《借款抵押合同》的延伸服务:
  1、为需要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借款人的利益有不同的侧重:或是利息的上下浮动幅度、或是贷款的成数、或是贷款的年限、或是贷款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不同的银行提供的贷款产品有差异。自己熟悉贷款政策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选择银行。
  2、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后由律师完成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登记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过户时卖家仅收到首期,大量的风险集中于由谁完成抵押权登记的问题上。律师不处理抵押权登记,卖家的房款安全就无法保障,见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制度价值就无法实现。

         二、见证延伸法律服务的法律依据:
  (一)律师的性质: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处理相关见证事项延伸的法律事务。律师是民事法律主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二)收费依据:律师的收费是经营性服务收费而非行政事业收费,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对律师主体问题的几点说明:
  (一)社会各界对律师的误解:
  1、以为律师是“官”,既从事行政管理又为市场提供法律服务;
  2、以为律师“代办二手房交易”是捞过界,侵犯了中介的业务范围,以及因代办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进入了房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二)见证工作不存在与中介构成同业竞争。
  1、见证工作与中介工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工作;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撮合交易;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代书合同、证明合同、办理物权登记。中介牌照与律师执照完全是不一样的业务许可。
        2、二手房一站式见证完善了二手房交易的产业链,并受到使用过见证服务的中介欢迎,感到威胁的中介是因为对见证业务不熟悉,没有亲身经历。
  3、二手房一站式见证除了保护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外,亦有利于中介,是一个多赢的法律平台:
  (1)由于安全问题(如赎契、按揭、房款交付)无法达成交易意向的客户,可通过见证的安全法律平台促成交易。
        (2)中介的义务和责任提前结束,中介带客到律师所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义务结束,相关责任和义务转移到律师,与中介无关。
        (3)中介可根据约定提前收到佣金。可以通过律师所的提存账户在客户与律师签约时即要求客户将全部佣金提存。律师按约定的时点支付佣金。
        (4)居间服务不属于见证业务范围。律师不会、不能、亦不愿意提供中介的居间服务工作。
        (5)中介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提供法律服务,中介提供合同代书,有偿提供法律服务,已超出经营范围。
  (三)律师为什么要延伸见证服务的法律服务?
  所谓“一站式见证”就是在见证服务的基础上延伸法律服务,二手房交易仅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律师代办物权登记领证的见证服务有继承见证、赠与见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见证、夫妻财产约定见证等。当事人在律师所就可以领到房地产证,免去来回奔波的困苦。
  为涉不动产见证提供“一站式”的见证,是律师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与律师一次性签署,解决与房地产相关的全部问题,降低房地产交易的纠纷,提高交易效率,充分实现买卖双方的意思自治,安全、自由和效率是房地产交易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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