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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租赁

购买预售商品房,留意“五证”和“两书”

更新时间:2012-04-17
 

    一、五证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配有镜框,要求悬挂,其他证书都是存档用的,没有张贴、悬挂的要求。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实际使用年限还剩多少年。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二、两书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必须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两书”;若没有,购房者有权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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